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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部门公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04-24

中新社北京4月21日电  中国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下称需求标准)。  三部门要求,2023年6月1日起,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  同时,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  近年来,中国政府采购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去年11月透露,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1009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21年的36399亿元人民币,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相应由4.6%提高到10.1%,社会关注和影响力日益提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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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评审工作2023-04-13

  近日,由深圳市财政局主办,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协办的“深圳市2023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自律暨业务培训会”成功举办,旨在持续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提升政府采购专家评审业务水平,增强专家的责任意识和公正廉洁意识。深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宇英出席会议并作培训动员讲话。  会上,曾宇英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目标、落实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要求等方面介绍了培训会的目的及相关情况,并对如何建设高素质专家队伍提出了要加快制度建设、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能力,以及加强专家管理等四项要求。同时,曾宇英表示,深圳市财政局今后将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宣讲,持续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会上,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法规监督处二级调研员许月梅对如何进一步规范专家管理作了发言。评审专家代表刘汶分享了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体会和经验,代表评审专家宣读了《评审专家履职自律承诺书》8项内容。有四名评审专家代表向深圳市财政局递交了《评审专家履职自律承诺书》,表达了评审专家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用实际行动共筑全市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  会上,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对近期修订印发的《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就评审专家如何规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作了政策宣讲,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将法律法规条文予以生动形象地讲解。此外,来自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部的相关人员就深圳智慧采购平台电子化评标系统操作进行了培训。  据悉,此次培训是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的,共计有2500多名评审专家参与了培训。与会专家们一致表示,此次培训收获满满,对下一步的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将认真遵守承诺,做到履职自律,提升自身的责任意识与公正廉洁意识,进一步促进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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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为企业纾困解难2023-03-09

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广东出台多项助企纾困政策措施,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等,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营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月16日上午,政府采购20周年双庆典暨18届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广汽传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大客户运营部部长李永峰,受邀作了题为《广汽传祺助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的演讲。  凭借过硬的产品品质、优秀的市场表现和优质的服务,广汽传祺在18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摘取了4项大奖。如今,广汽传祺已经成为广东制造的一张亮丽名片。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广东从政府采购项目中切割一部分给中小企业,这一做法可以有效帮助中小企业顺利复工,渡过目前的难关,利用政府自己可以做主的政府采购项目,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有活可干、有钱可赚。”广州市一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凡小平说,“这是一种务实的、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见到效果的制度安排。广东对中小企业释放的政策暖意,一定能够帮助省内中小企业,使它们获得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  2月底,《民生周刊》记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在采购信息栏中,最近的4条信息是前一天发布的,其中包括广东省公安厅2022-108机关2号楼公共区域修缮改造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某部水电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等。  “我们是受采购人委托,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中采购,去年采购的准确数据,中心内部没有统计,需要联系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洪永锋告诉《民生周刊》记者。  作为正处级公益事业单位,2004年2月挂牌成立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内设10个部门。  早在2020年8月,广东就在全国率先明确省域相对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通过统一目录推动形成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之间的制约制衡机制,降低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代理机构数量从2012年的80家增长到2021年的3401家,年均增长约52%。  根据比地招标网的统计,去年广东政府采购市场项目总数1052219个,同比增长15.05%。市场主体方面,广东省政府采购市场中标单位数量达111931家,同比增长10.52%。广东样本   广东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提供了“广东样本”。广东是第一个出台实施政府采购法地方性法规、第一个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100万元、采购规模多年全国第一的省份。  在强化制度引领、优化顶层设计方面,广东省财政厅陆续出台70多个包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专家管理等方面的政府采购制度文件,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为基础,以规范性管理制度文件为配套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筑牢了广东政府采购制度的四梁八柱。  广东还开创了多个率先,即率先开展信息化建设、率先提出“两竞争一制约机制”、率先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率先推动“放管服”改革、率先将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提高到400万元……  广东还在国内率先多次上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和进口产品清单管理,下放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主权。  据统计,广东政府采购规模由2012年的1232.69亿元增至2021年的4676.58亿元,采购规模增长约279%,约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1/8。2012—2021年,广东政府采购累计采购规模为31004.50亿元,累计节约采购资金3550.96亿元,节支率达11.45%,政府采购规模和节支规模均居全国前列。  广东省财政厅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现“一次注册,全省通行”,不向企业收取使用费、入场费、交易服务费等任何形式的费用,在线免费提供采购文件、鼓励采购人取消投标保证金,对诚信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支持供应商以保函代替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在降低准入门槛、释放主体活力方面,广东实现了纵向贯通、一站到底。云平台纵向连接省、市、县(区)三级,省内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一站式”注册登记,全省共享使用。  目前,云平台已进驻采购单位7.4万家、代理机构3400余家、供应商超20万家,评审专家近2.5万名,发布商品数量超过230万款。同时,横向互联,精准对接,打通云平台与财政一体化核心业务系统的深度融合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府采购业务“预算—采购—支付”的全流程闭环运行。  在电子卖场建立标准商品库,企业直接选用,无需手工录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交易成本。同时,积极探索“承诺+信用管理”制度,降低供应商的参与成本。  2022年,广东省共为5264家企业开出电子保函12179笔,替代保证金7.85亿元,切实减轻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负担。  全面推广“政采贷”合同融资模式,实现采购、合同、回款账户、成交等信息数据的快速高效交互,提高融资的便利度和时效性,广东已累计发放“政采贷”超70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此外,聚焦交易成本做减法,着力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是广东政府采购为稳经济促发展的另一发力点。  为降低采购活动成本,广东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推广网上开评标,投标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投标、参与开标、在线响应、签订合同。据测算,通过电子化交易,开标时限压缩50%以上,每年可为供应商节省标书制作印刷、差旅等费用约5亿元。  细则保障   2022年,广东省财政厅聚焦助企纾困做加法。在提高预留份额比例、持续扩大有效供给方面,广东在小额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的基础上,将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该预留份额的70%,分别较之前提高了10个百分点。  2022年底,《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发布。  “实施细则的出台,旨在持续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将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一网打尽’,进一步打通政策落地的堵点难点问题。”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上述实施细则共8章、39条,重点对支持对象、具体措施、加强保证金管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监督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细则在政府采购工程领域“往前迈一步”,细化了工程建设领域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方式。鼓励在不肢解工程的前提下将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接的部分采用联合体、合同履行分包或其他方式预留给中小企业;鼓励大企业中标后,采购中小企业作为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及将劳务分包给中小企业。  实施细则多举措帮助中小企业解决难题,优化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操作指引。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构建全省统一的金融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可通过平台向金融机构(含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自愿申请电子保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完善预付款制度。  按照实施细则,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预付款(不低于30%),加快履约验收和合同款支付进度,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规范各类保证金管理,禁止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鼓励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对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执行情况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强化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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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政府采购大事记2023-01-04

1月★《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施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月3日起施行。《规定》共7章52条,从健全合同管理体系、规范合同内容标准、优化合同管理程序、强化履约质量管控和完善合同监管措施五个方面作了规范。★财政部明确“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1月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此项规定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意见》的实施提高了政府采购的竞争性与公平性,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政府采购的高质量发展,显著增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和活力,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作用空间,进而提升政府采购对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导向功效。★财政部出台《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1月14日,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办法》),在现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之外,又新增的一种采购方式。《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两项涉及政采的行政处罚措施被纳入听证范围1月14日,财政部发布《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禁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等行政处罚措施被纳入听证范围。《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月★十四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提出,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财政部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财政部分别于2月18日和21日印发了《关于组织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积极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发布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需求,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从需求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2月22日,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出,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财政部发布2021年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2月24日,财政部发布了《2021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从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助力绿色发展等方面介绍了去年财政政策执行情况。3月★《军队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发布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军队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规定》共6章35条,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明确了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管理体制、强化依法监管、坚持质量至上、创新监督管理模式等内容。★财政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3月20日,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最终评选结果揭晓,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报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荣获“法治政府奖”,标志着这一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获得了法治领域相关单位和学界的高度肯定。★财政部要求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3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加强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和预算管理,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同时明确,尚未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中央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要求开展目录编制工作,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并备案。★财政部公布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3月29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其中明确,财政部将力争在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法(修订)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项目的起草工作。★近七成中央部门增加政采预算3月,100家中央部门相继公布了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大部分中央部门的政府采购需求集中释放,整体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规模有较大“回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较去年增加近22%,其中,近七成的中央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较去年有所增加。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出台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其中明确,要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财政部举办对标国际规则标准优化营商环境国际培训班政府采购专题培训4月19日,财政部会同北京市政府、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联合举办了对标国际规则标准优化营商环境国际培训班政府采购专题培训,邀请OECD专家围绕政府采购领域的国际标准和良好实践,为国内有关部门以及参评城市进行深入解读和培训。★国务院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要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启动实施4月24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启动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明确相关项目可购买政府采购商品目录内的办公设备、服务设施,但相关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购买汽车等支出。★新一批政采支持绿色建材试点申报启动4月26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的通知》,决定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范围,启动新一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新一批试点将力求推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四部门提出落实规范政采等26项降成本任务4月29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继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重点落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26项降成本任务。要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政府采购交易规则。清理取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投标人设置的招投标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实现招标公告公示、招标文件发布、投标、开标、评标专家抽取、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财政部国库司统筹推进政采等领域创新试点任务4月29日,财政部国库司召开了政府采购和国库支付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视频交流会,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政府采购和国库支付领域创新试点任务,协调指导试点城市推进相关改革。5月★财政部对框架协议采购执行提出新要求5月16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执行中的七个方面问题提出细化要求,包括加强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协调,处理好集中采购相关问题的衔接,推进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建设等。其中明确,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相关规定不再执行,各地财政部门要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清理规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5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支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其中,明确提出要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包括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等具体举措。★财政部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5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过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上调评审优惠幅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预留份额,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明确,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6月★财政部政采行政裁决案例获全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一等奖6月,财政部国库司选送的行政执法案例“某公司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案”获司法部组织的2021年“全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一等奖,这体现出近年来财政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的进步,以及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6月1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其中,要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财政部提出推进两法协调统一,优化政采营商环境6月17日,财政部在《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464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将围绕两法协调统一,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法的修订工作,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一个领域一套规则,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2022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20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政府采购法,我国首部关于政府采购的专门法律就此诞生。这是我国政府采购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此,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财经报社(中国政府采购报)开展了“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7月★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迎来新变化7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创新采购这一新的采购方式,并对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方式与程序、采购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新调整。★财政部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 明确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要求7月2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其中对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的原则、采购方式、采购计划等作出规定。8月★财政部将开展专家和代理机构履职评价8月1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评价结果将对评审专家的抽取概率以及代理机构“接单”情况产生重要影响。评审专家累计平均得分排名靠后的,其抽取概率将降低50%;代理机构累计接受评价的次数和累计平均得分均要公开,供采购人在选取代理机构时参考。★五部门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8月29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能源领域首台(套)评定和评价、绿色采购等政策,强化推广应用政策引导。★《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发布8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显示,上半年政府采购政策三管齐下。一是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二是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三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政策,精准发力,全国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5%左右。9月★财政部发布新版政采品目分类目录9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其中涉及货物、工程、服务,共包括43个门类、325个大类,共4257个品目。财政部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对2013年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品目框架体系、名称及定义进行了调整、补充和细化,形成了体系更加完整、与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衔接更加紧密、与现行改革发展更加适应的分类目录,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下,与《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统一为一套编码体系。★国务院要求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针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提出取消违规设置的三类供应商库、着力破除不合理限制、及时清退沉淀保证金等多项规范性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要落实落细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9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局)《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财政保障制度。其中提出,要落实落细相关税收优惠和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对符合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的产品,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国办提出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要求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等50项改革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10月★政采支持绿色建材政策升级10月12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决定在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其中明确,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各有关城市可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实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财政部等七部门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采购精细化管理10月31日,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明确了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等规定,还针对流程规范化和管理精细化的目标,重点对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合理确定采购主体和采购方式、严格规范采购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加强履约验收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11月★2022年中国国际公共采购论坛举行11月7日,2022年中国国际公共采购论坛以视频方式举行。论坛以“共享公共采购市场的未来”为主题,由财政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致辞中表示,中国不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提高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公共采购市场水平。中方希望与各方共同建设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国际公共采购大市场,让合作共赢的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和民众。★“832平台”助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突破300亿元截至11月7日,“832平台”累计销售额突破300亿元,累计入驻供应商1.7万家,在售商品22.4万款,注册采购单位超61万家,助推832个脱贫县的近300万农户巩固脱贫成果。★财政部推动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11月11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对PPP模式的适用范围、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开展、存量资产转让等作出规定。其中提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10%红线的地区,不得新上PPP项目;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PPP项目。★四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政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11月17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832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入驻“832平台”供应商的申请条件、审核推荐流程以及管理与服务等规定。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要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12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出,要推动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政府采购、标准制定。★《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要完善绿色采购制度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其中提出,要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加大政府对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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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2022-12-02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肩负重要使命。“我们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决做好新征程中财政服务保障大局工作。”日前,广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在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时说。  他表示,广东财政将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展现财政担当、作出财政贡献。(本文转自2022年11月29日《南方日报》第A03版)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南方日报:省财政厅将如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戴运龙:党的二十大主题突出、举旗定向,宣示了我们党在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标志着风华正茂的中国共产党日益走向成熟,历史悠久的中华民族大步走向复兴,伟大光荣的中国人民坚定走向未来,具有十分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十分深远的历史性影响。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政治保证。  广东财政系统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抓好落实,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梳理财政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不断谱写财政服务保障大局的新篇章。  全力服务保障广东高质量发展 统筹财力支持制造业当家  南方日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并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省财政厅将如何集中财力办大事,助力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  戴运龙: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引领高质量发展寄予厚望。广东紧紧围绕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坚持以新发展理念破除老观念,以新发展格局增强新动能,以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  广东财政部门将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求,统筹一切可以统筹的资源,聚焦战略方向优化财政政策,聚焦战略任务安排财政资金,实实在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力服务保障广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制造业当家。省委、省政府结合广东实际,响亮地提出了“坚定高质量发展、坚持制造业当家”的工作要求。财政部门将全力支持制造业当家,做到“三个聚焦”:聚焦财政支持制造业技术创新,推动掌握“当家”技术本领;聚焦优化财政支持政策,扩大制造业投资,做大做强“当家”产业;聚焦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打造高水平制造业发展平台,推动形成“当家”的区域产业布局。通过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统筹资金保障,全面提升广东“制造业当家”的本领和优势。  二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继续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项目建设,支持广东种业振兴行动,落实种粮农民补贴政策,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是统筹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把“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东所能”紧密结合起来,全力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平台建设,持续深化粤港澳三地财税制度衔接,抓好各项税收政策及早出台及落地实施。健全全域统筹与差异化支持的转移支付政策,注重引导各类资金向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倾斜支持,出台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产业发展。  四是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粤贸全国”,推动对接国内市场,支持落实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支持开展“粤贸全球”,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支持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和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试点平台,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保证支出“只增不减”  南方日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省财政厅将如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戴运龙: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直以来,广东财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超七成支出用于民生领域,发挥好财政在民生工作中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作用,实现发展成果共建共享。  广东财政超七成支出用于民生领域。图为潮州饶平县第二水厂工作人员进行水质监测。(图片来源:南方日报)  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目标,以落实省“小切口、大变化”民生实事办理制度为抓手,持续保证全省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系统支持民生事业发展补短板、打基础、利长远,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努力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是全力保障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二是持续有力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三是努力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建立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四是坚持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支持省级高水平疾控中心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推动更多财政领域创造型、引领型改革  南方日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广东财政如何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戴运龙:改革是推动各项工作蓬勃发展的动力源泉。近年来,我们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在全国率先推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广东特色直达资金管理模式,推动全省财政管理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财政资金使用综合效益得到显著提高。  同时,我们也把深化改革作为破解发展瓶颈难题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数字财政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路径、新办法,以改革破难题,以改革促发展。广东财政管理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县级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也获得全国第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这为我们推动建立健全现代财税体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发扬改革精神,坚持刀刃向内,从管财理财关键环节入手,主动研究推动更多财政领域的创造型、引领型改革。  我们将加快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建立以项目为重点的预算管理模式,编早编细编实年初预算,将省级预算年初到位率提高到90%,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支出范围和标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还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优化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老区苏区、民族地区、生态保护区转移支付政策,健全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财力差距,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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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立潮头奋楫先 踔厉笃行写新篇——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十年发展巡礼2022-10-15

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热烈氛围中,广东政采人满怀期待,踔厉奋发,立足岗位作贡献,真抓实干创业绩,南粤大地政府采购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数据展现巨变。据统计,广东政府采购规模由2012年的1232.69亿元增至2021年的4676.58亿元,采购规模增长约279%,约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1/8;2012—2021年,广东政府采购累计采购规模31004.50亿元,累计节约采购资金3550.96亿元,节支率达11.45%,政府采购规模和节支规模居全国前列。  十年勇立潮头,十年踏歌前行。广东省通过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在财政支出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政策功能,在扩规模、构体系、立规则、强管理、优服务、拓功能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依托稳健改革措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新时代广东财政管理工作做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嘱托,勇立潮头、解放思想、直面改革、先行先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放管服’要求,推进政府采购流程再造,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率、监管效能和社会满意度,推动广东政府采购工作在新征程中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回首广东政采十年发展,党的二十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甚感欣慰。他表示,如今迈上新征程,广东政采人敢作为、开新局,定会与时俱进书写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新篇章。  独特的制度优势为政采保驾护航  珠江奔涌谱新篇,勇立潮头更扬帆。  “非凡十年,广东财政围绕制度改革创新筑牢发展根基,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提供了‘广东样本’。”戴运龙坦言,广东政府采购在改革方面,敢为人先,创造多个“第一”。  作为第一个出台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地方性法规、第一个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100万元、采购规模多年全国第一的省份;广东还开创了多个“率先”,率先开展信息化建设、率先提出“两竞争一制约机制”、率先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率先推动“放管服”改革、率先将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提高到400万元……  “这一个个‘第一’的背后,反映了全省政采人敢为人先、不断寻求自我突破的魄力。”戴运龙评价道。  在强化制度引领,优化顶层设计方面,广东省财政厅陆续出台了70多个包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专家管理等方面的政府采购制度文件,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为基础,以规范性管理制度文件为配套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筑牢了广东政府采购制度的“四梁八柱”。  在完善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水平方面,广东省财政厅率先建立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管理和执行机制,率先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形成了计划管理、采购交易、合同管理、资金支付的全流程闭环运行机制,健全了覆盖政府采购全流程的信息公开机制,构建起较完备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深入推进“放管服” 强化采购主体责任  10年来,广东财政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出”时效。在国内率先多次上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和进口产品清单管理,下放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主权。放管结合,“管出”高效。实现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能转变,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曝光机制。优化服务,服出“质效”。完善评审专家选取和评价机制,开展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试点,高频次多渠道组织政策宣讲培训,让政府采购服务有速度更有温度。  严格落实采购人担起“分内之事”,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放权不放任。广东省积极探索还权和放权于采购人的路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引导采购人灵活选择政府采购方式、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等。同时,加强面向采购人的指导和服务,指导采购人建立落实预算绩效目标为导向的内控管理制度,强化采购人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加大对采购人的培训力度,及时回应和解决基层单位在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放得下”的同时,采购人能“接得住”。  在发挥集采优势,形成规模效应方面,广东省逐步缩小集中采购范围差异,建立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早在2020年8月,广东在全国率先明确省域相对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聚焦通用类,提高限额标准,为采购人提供多类型选择。推动集采机构竞争。通过统一目录推动形成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之间的制约制衡机制,降低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代理机构数量从2012年的80家增长到2021年的3401家,年均增长约52%。集中采购规模效益凸显,2012—2021年,全省共完成集中采购业务25501.41亿元,年均增长约14%,累计节约资金约2900亿元。  以数字化推动采购监管模式转型  十年来,广东省财政厅坚持不断创新,借力数字化推动采购监管模式转型,推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在打造数字平台,构建智慧生态方面,广东省根据国家“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方向,按照“数字财政”的统一部署规划以及“全省一张网”的总体要求,在全国率先高标准打造了一个覆盖省、市、县(区)三级,集网上监管、交易和服务于一体的全新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对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管理、项目采购交易等业务进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服务“一站式”、采购“全线上”、监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政府采购生态圈。  在降低准入门槛,释放主体活力方面,广东实现了纵向贯通,一站到底。云平台纵向连接省、市、县(区)三级,省内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一站式”注册登记,全省共享使用。目前,云平台已进驻采购单位7.4万家、代理机构3400余家、供应商超20万家,评审专家近2.5万名,发布商品数量超过230万款。同时,横向互联,精准对接。打通云平台与财政一体化核心业务系统的深度融合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府采购业务“预算—采购—支付”的全流程闭环运行。  在统一监管尺度,重塑监管理念方面,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和标准文本格式,明确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着力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坚持依法行政,坚持落实合议制度和法律顾问制。构建全流程监控规则,设置104个风险监控点,动态跟踪,主动预警,实现政府采购监管从人工“盯防”到智能监控的转变。  持续打造政采营商环境新高地  十年来,广东省财政厅聚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提升服务效能,广泛开展“主动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主动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确保改革事项能“接得住”“管得好”。依托广东政府采购信息化优势,简化对外办事环节,实现供应商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名录登记、评审专家选聘“零上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广开标“不见面”、投标“不出门”、过程“全线上”的电子现场与远程评标,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形式的交易服务费用,此举每年能为供应商节省标书制作费、差旅费等费用超过5亿元。  为进一步提高政采透明度,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实现采购意向全面公开,提升信息获取便利度。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广东省财政厅积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中小企业、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十年来,全省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平均约占政府采购支出的60%以上,累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1.86万亿元,实现了对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同时,推广绿色采购,十年来全省累计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476.29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90%以上。此外,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成效显著,全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额名列全国前三。  为助企纾困解难,稳住经济大盘,广东省财政厅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从30%提升至40%,将价格评审优惠从10%提升至20%,为中小企业添订单,稳预期。同时,创造性设立“三馆一超市”,帮助中小企业打通供需对接渠道,2021年中小微企业完成电子卖场订单约80万笔,占比高达97%。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广东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和合同融资贷款服务,实行全流程线上申请,累计融资贷款超50亿元,为中小企业开出电子保函超7亿元。  不忘初心共筑梦,砥砺奋进再出发。“展望下一个十年,广东政府采购将立足现有改革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综合优势,以实现政府采购更加便利化、国际化、数字化为目标,为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贡献‘广东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戴运龙对未来的广东政采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和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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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采购助力乡村产业振兴2022-02-15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2021年,广东全省预算单位及工会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完成交易额达59999.02万元,位居全国前三。  据了解,为落实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工作部署,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强化政治担当,协同配合组织,上下合力,扎实推进,2021年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去年广东全省预算单位预留采购份额为45763.35万元,全省采购交易执行完成比例为131.13%。在“832平台”注册预算单位数量达27186家,预算单位激活数量27136家;采购人账号数量达29496家,采购人账号激活数量28514家。  广东省财政厅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必须100%完成平台注册和账号激活工作;加大预留份额力度,建议各级预算单位预留份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的30%;加快采购执行进度,鼓励省级预算单位工会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同时,广东省财政厅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督导会,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广东省财政部门与乡村振兴局、供销社等部门分工协作,联合督导,有力推动预算单位加快采购执行进度。  为推动政策落实,广东省财政厅还与“832平台”协作制定培训方案及操作手册,通过抖音视频、现场讲解等培训方式促进采购人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技能,通过热线电话、微信群、QQ群等平台全天候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咨询帮助,全年开展省、市、县网络技术操作培训20余次;与广东省国资委联合发文,充分发动企业工会积极开展消费帮促与支持;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工作。  据悉,下一步,广东省财政厅要求全省各级预算单位认真总结2021年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经验,积极谋划2022年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过“832平台”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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